南都訊 記者張釗 實習生戴曉詩 通訊員史慧敏陳亮 暑假又至,暑期打工成為不少大學生“掙外快”、增長見識的好機會。但部分學生缺乏經驗,極易掉入各種打工陷阱中,很可能“乾白活”甚至賠錢。昨日,從化法院結合近年來審理過的案件,告訴你陷阱在哪,如何應對。
  日薪開200元,結算剩80元
  大三的小張(化名)在學校宣傳欄看到一則招工廣告,上面寫著“某國際知名企業在本地舉辦展銷會,招募臨時工作人員,日薪200元,包午餐,工作時間30天”。看到如此優渥的待遇,小張怦然心動。
  通過面試後,小張順利上崗,有時還要加班到很晚。然而,上班十幾天之後,卻被告知場地沒有落實下來,展銷會取消了,因為之前的十幾天是前期準備,所以工資僅按照80元一天結算。
  由於沒有任何書面協議,小張沒有依據要求對方支付約定的200元日薪。
  ●法官提醒:簽協議明確工資
  法官提醒,大學生不要被高薪廣告誘惑,一定要去公司實地看看;在上班前,必須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協議,明確約定工作時間、內容、工資、支付方式等。
  黑中介收錢後“消失”
  大二學生阿明(化名)暑假回家後打算找份暑期工,無意中看到一份暑期兼職信息,電話那頭聲稱自己是一家職業中介機構,需先繳納200元中介費進行資料登記。
  阿明照對方的要求將自己的簡歷發過去,又將200元打入對方賬戶。結果阿明等了一個月,對方也沒有給他介紹任何工作。
  ●法官提醒:查看中介有無合法證件
  大學生要註意審核中介機構的資格,不要相信沒有實體辦公地點的電話和網絡中介。進門先看是否有工商管理部門頒佈的營業執照,詢問是否有職業介紹許可證。
  工作沒找著,押金被騙掉
  大學生小馮(化名)在某招聘網站上看到一家酒業公司招聘短期兼職人員。聯繫後,對方承諾一天100元的工資,要求小馮入職前繳納300元押金,其中200元是工作服的押金,另外100元是擔保小馮按時上班的押金。
  小馮到了分店工作後,分店要求小馮再交100元,否則之前的300元也不能退,小馮只好就範。培訓了兩天,對方叫小馮回家等消息,但過了一個多星期也沒有通知。
  按照協議,如果一個月工作時間不滿25天,則押金不退。小馮這才知道,自己掉進了“押金”陷阱。
  ●法官提醒:收培訓費非法
  大學生應切記,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打工者收取押金、培訓費等錢款的行為都屬於非法行為。正規企業的崗前培訓都是免費或帶薪的。若在打工時遇到此類情況,要堅決拒交,且千萬不能抵押任何證件給用工單位。
  兼職受傷,索賠難
  小丁(化名)高考結束後在本地某餐飲店找了一份暑期工。初次工作的小丁很興奮,也沒有跟老闆提出簽書面協議就上崗了。一次上菜時,小丁不慎滑倒,腳踝輕微骨折,而手臂也被熱菜燙傷。
  店老闆墊付了小丁入院時的部分醫療費後,對此事件再無表示。因為沒有簽訂任何協議,小丁也不知該如何證明自己受傷與在該店工作有關,索賠變成一個難題。
  ●法官提醒:保存證據,如工資簽收記錄
  在校學生的寒暑假兼職,與單位之間並非勞動關係,不能簽訂勞動合同,因此不受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保護。但並不代表學生權益受到侵害時無法尋求法律保護。
  打工學生與單位雖然不屬於勞動關係,但屬於勞務關係,權益依然受到保護。但大學生暑期打工時,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協議。此外,大學生要註意保存證據,如工作服、考勤卡、工資簽收記錄等。  (原標題:學生暑期打工 說好的高薪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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